我不是個盡責追星族,也不常去簽唱會、演唱會這種活動,頂多是買唱片、看主演的電視、電腦下載ㄧ些檔案等的,不過我很喜歡到討論區與大家分享心得、或者是觀看大家的留言。

 

網路的匿名性使得網友們在討論區中,大家可以盡其所能發表自己的感想。大家因為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喜好等而群聚在一起。不同的社群、家族、討論區都帶有屬於自己的風格、組織文化與習性等,成員們不自覺得會在團體中找到自己的定位,逐步的成長。當然團體與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習慣與風格,而每個人、每個團體面對同一事物也會有不同的觀點與做法。因此我們不能要求對方做些什麼,甚至觀點ㄧ致。

尊重,無論在虛擬或實體的空間,這都是ㄧ種規範與禮貌。我不認為虛擬與實體間落差有多大。上過許多討論區、家族,持有兩方意見的人互相對罵,批評對方的事件層出不窮。此外也常在各報章雜誌的新聞報導中看到,影迷吃醋、對罵的行為,這些應該都不是作為明星想看到的吧!我常在想,其實喜歡明星、欣賞戲劇等等,這也許是我們生活中的ㄧ部分,但絕非不是全部。換句話來說,在理性喜愛的程度之下,增加生活的附加價值應該是愛他們的最大表現吧。

其實,尊重也並非要求你要做個沉默的羔羊,或者是網路筆筏就是罪過。沒有人是百分百的聖人,也沒有人的意見與觀點是百分百的正確,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未必是壞事(當然前提下還是要注意許多倫理規範與道德)。有句俗語說「忠言逆耳」,但很多看似不好聽的話,細細去體會,也許卻可以讓我們更成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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