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在網路收視調查(相等於電視AC尼爾森收視率調查的地位)創市際研究出現了這則報導與探討:飛輪海才是王道。並以網路營利、廣告商,以及社群網路經營來做探討,相當微妙的一篇文章,大家可以思考與討論。

網路要如何經營?不外乎網路廣告、會費、贊助方案,以此才可以進帳。使用者看的是Content,而經營端則要看,說起來現實,但就是如此。創市際用飛輪海官方網站這種FC來舉例,並且指出這是最夢幻的經營的一種方案,也就是讀者一個月給多少多少錢的方法。網站賣的是什麼?賣的是偶像魅力,粉絲熱情。不過這是FC,以偶像魅力來經營的網站,他不是Youtube、他不是imtv影音網站,他也不是無名、不是天空這種社群空間,他是偶像網站。可貴的是「獨家、官方」,自身經營的一個專屬網站。

創新的Bussiness Model希望告訴大家-原來偶像網站也是可以賺錢的!

 

『 透過網路營利的方式最直觀的想法是廣告,這個可難賺了,因為首先你得有流量,接下來這個網站的招牌要讓廣告主和廣告代理商認同。那賣東西營利好了,這個當然有機會,不過透過EC毛利特低,而且賺這個錢不是很大就是很小。

最後就是最難最夢幻大家最想要的就是讀者一個月給多少多少錢的方法,看看飛輪海的國際官方網站,開站三天以來就有2,000位的粉絲加會員,一個會員繳費1,200元,馬上進帳240萬,敢問2006年以來的新創網站,有幾家是可以透過非補助的方式得到240萬。還是粉絲貼心,我愛粉絲們!!』(創市際,2008)

這是今年度成功的一個網路案例,還被寫在研究調查中也是夠屌了。
--4/21娟姊沒帶大東來拍攝平面宣傳和訪問就是聽說因為要開官網的會議!

不過這種能持久的,就像是艾莉說到,還是需要透過實體結合。活動本就是虛虛實實,如果單靠網站內容來經營,畢竟仍是有隔閡的影片罷了,有距離,親近度不深,粉絲要見的我想還是偶像本人,可以做面對面的接觸,例如結合網路舉辦見面會、生日會等等,才能增加會員的黏著度。那辦網路活動就可以達到百分百的成效嗎?這是不可能的。除了網路之外,還要同時間透過實體宣傳,更重要的是品牌經營(偶像經營),雙管齊下才可以成功!這點也是我們不斷在跟廠商訴說的

網路宣傳不等於實體銷售!
那麼網路流量大也不等於偶像永遠當紅?!
應該說是互取利益吧!

既然網路經營的管道有很多,都脫離不了錢的運用,但我個人認為單靠粉絲的會費還是無法讓網站永遠的經營。畢竟粉絲的心會變,粉絲的熱情也不見得能持久,外在的贊助,廣告的運用還是重點。ㄧ般網站需要的是廣告主、代理商的預算規劃,廠商進駐有了費用,所謂的頻寬技術面就會再加強,而內容也可以更充實;沒有錢作為根本運作,又如何讓網站營運成功。所以我認為收費營運部分,廣告主應該>會員收費。奇摩與某F社群網站,廠商與會員營利的最大差異,如果將會員做為你賺錢的目的,敢問會員還會願意成為你的好夥伴嗎?他們只不過是被操作的工具罷了。以飛輪海官網這種FC營運方式,現在可以是一個吸金的地方,但未來呢?這是ㄧ個未知數。網站如何走下去,還有許多商榷討論空間。

(實體活動結合網路活動)/(代言商品結合網站運作)/(廣告預算與會員收費互通)/(商品金流買賣)

這是我想到的運作方式

在網路經營廝殺的一個世代,下一個創新網路Bussiness model是什麼,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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